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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首日 宁波市三区5人酒驾被记12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02 07:40:49

  昨天是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的第一天,酒后驾驶由一次扣6分提高到扣12分。昨天凌晨到午后,市三区先后有5人酒驾被记12分,另有3人因醉驾被拘。

  前天深夜11点40分左右,江北交警大队民警在庆丰桥湖西路口设卡整治酒后驾驶。这时,一辆牌号为浙B27P97的小轿车驶来,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胡某进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吸检测,酒精浓度达到2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由于还没到新规实施的时间,民警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和记6分的处罚,并告知再过10多分钟就要扣分12分了。躲过了扣12分,胡某在沮丧之余连呼“幸运”。

  昨天零点20分,海曙交警大队民警在天一广场1号门前设卡检查,拦下一辆牌号为浙B35N38的黑色奥迪轿车,驾驶员徐某经酒精呼吸检测,酒精浓度达到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他也因此成为新规定实施后被处罚的第一人。徐某称,他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因此在吃晚饭时没有喝酒,只是后来到娱乐场所里去才喝了几瓶啤酒。对于酒后驾驶要记12分的新规定,他表示不知道。

  6分钟后,江北交警大队民警在环城北路常洪路口也查获了1名酒后驾驶的司机。随后10多分钟,在环城北路常洪路口和庆丰桥湖西路口先后又有2名酒驾司机撞上“枪口”被处罚。

  昨天下午1点35分,江东交警大队民警在兴宁路与苍海路交叉口设卡查酒驾,一名52岁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慢慢停在了路边。民警一看就知道,这名驾驶员一定喝了酒。

  民警让他出示驾驶证,他一会说没带,一会儿说自己姓姚,随意报了一个名字。民警让他用呼气测试仪进行测试,他拒绝了,坚持要到医院去做血检。民警把他带往李惠利医院进行血检,结果一查是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调查,他在民警的教育下才老老实实从身上拿出了驾驶证。民警一看,他确实姓姚,但名字最后一个字错了。最后,他被记12分,还要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周信红 严建华 石奇峰 张金星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