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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02 08:30:37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公安机关自即日起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可获500元至2万元不等奖励。

  据了解,举报线索有价值,并帮助公安机关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举报人可获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协助警方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可获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帮助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将给予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帮助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将给予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协助警方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将给予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凡利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严惩。今日起30天内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宁波日报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 谢 盈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