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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酒后驾驶扣12分开出“第一单”
稿源: 奉化日报  | 2010-04-03 12:08:02

  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张 巍 通讯员 胡露挺 王松杰)4月2日凌晨,松岙镇大埠村人乐某因酒后驾驶,被莼湖交警中队处以罚款500元,扣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成为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后,我市查处的第一个因酒后驾驶被扣12分的驾驶员。

  据办案民警介绍,4月2日凌晨,民警在莼湖镇锦江小区附近巡逻,看到一辆行驶中的铃木牌轿车,后车牌照倒置,上前将其拦下。驾驶员下车后,民警舒志明闻到驾驶员乐某身上有明显酒味,立即与中队取得联系。随后赶来的民警对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1毫克/100毫升,超过20毫克/100毫升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当场对乐某出具了强制扣留驾驶证凭证。

  2日上午,乐某到莼湖交警中队接受处理。按照新规,交警对乐某作出罚款500元、扣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决定。民警介绍,饮酒驾车驾照被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需要先接受7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然后参加理论考试,通过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