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65岁的鄞州区洞桥镇张家垫村村民张如国因为去年一场大病,花费医药费近10万元,一下子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及其大病救助政策报销了5.1万元后,去年11月底,他又向鄞州区民政局申请了社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并获得批准。次月,他顺利获得了医疗救助金13820元。张如国所获的雪中送炭并非只是个案,据了解,自鄞州区实行社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以来,今年1至3月份,该区共有980名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帮助,救助总额575.92万元,人均救助额高达5877元。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鄞州区社会救助体系,鄞州区去年实施了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其主要特点:一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对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持有《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残疾人和患重大疾病当年医疗费支出大于家庭年收入的生活困难家庭成员等三类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完善了二次救助,对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医疗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生活资金总额的,年底给予二次救助;三是提高了救助标准,按照不同救助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多少等给予不同比例的救助,最高救助6万元,二次救助最高2万元。及时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看病难”的问题,使鄞州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做到了无缝衔接。(记者 滕华 通讯员 吴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