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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内部“行规”众多 秩序较为混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06 07:46:24

  近日,鄞州工商分局邱隘工商所连续接到投诉,称遭遇快递潜规则,希望得到工商部门的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快递行业目前“行规”众多,秩序较为混乱。

  先签字,后验货

  潜规则成明规则

  家住邱隘的邱女士在收到快递公司送来的货物时,要求先检查物品后签字,但遭到快递公司派件员的拒绝,结果无法收货。工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先签字后验货已经成为快递行业的内部“行规”,快递公司制作的快递详情单上很少看到有提醒收件人“当面点清数量和颜色,检查物品是否破损,如有问题请勿签收”等字样,如果货物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送货慢,交货迟

  难讨说法索赔无门

  台州来的李女士委托快递公司给朋友寄一批资料,该公司声称最慢3天可以到达,然而李女士的朋友等了6天还未收到。在李女士再三电话催促下,该公司于第8天终于将货物送到。李女士找到该快递公司,要求其为延误交货的行为给一个说法,并要求赔偿。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同城快件送达时间超过72小时(3天),异地快件送达时间超过168小时(7天),就必须按彻底延误处理,如果快件交了保价,就按照保价赔偿,未交保价的按照物品实际价格赔偿,但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的5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快递公司通常对此采取不理会的态度。

  保丢失,不保损失

  保价赔付成空谈

  安徽来的季小姐通过快递公司投递一批考研学习光盘给在武汉的朋友,当时保价金额为600元,到达武汉后发现光盘出现破损,季小姐要求快递公司赔付,快递公司百般推脱。

  “保价说白了就是个摆设。”工商人员调查时,该快递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快递业历来把“保丢不保损”当成惯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投递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正规经营的快递公司;快递单据的签订不仅要规范,还要如实填写收件人、联系方式、保价金额、品名、价值等,并与快递公司核对;现场检验物品是否破损,如有问题尽快联系投递人并向快递公司追偿责任;保留快递票据,遇到维权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通讯员 王晨晖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