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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余房补选今天开始可以申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07 07:12:05

  4月2日,经济适用房首轮选房结束。但由于经济情况等因素,部分准购家庭最后放弃了此次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机会。根据有关规定,这些多出来的房源将由余房补选确定购买家庭。从今天开始到4月9日,江东和江北两区的本次经济适用房申购核准家庭均可提出申请,而海曙区的余房补选工作预计从4月12日开始。

  根据最后的统计,江东区此次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准购家庭一共有114户,江北区则有82户。记者注意到,这196套房源中,市级房源,即位于江北洪塘的汇嘉新园(北区、南区)和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的共有114套;区级房源中,江东的和泰雅苑还有7套,江北的应嘉丽园还有75套。

  究竟哪些人有资格申请购买这些剩下的经济适用房呢?根据有关办法,江东、江北200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未准购的核准家庭均可提出申请。从今天开始至4月9日,这些核准家庭可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两区的住房保障中心将对要求参加售后余房补选并填写书面申请的核准家庭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售后余房数量划定售后余房准购分数线,排序在前的确定为售后余房准购对象。如果最后的分数并列且申请家庭的数量大于余房数量时,以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此次补选的准购对象。

  据了解,两区还将对补选准购对象进行统一登报公示,公示10天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签发《售后余房准购证》,并公开摇号或抽签确定余房补选选房顺序号。售后余房准购对象凭《售后余房准购证》、《补选选房顺序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销售中心办理选房手续,并签订购房合同。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