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各级纪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对还是错?
这是江北区今年对55名第四期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中的一道是非题,是大家错得比较多的题目。其正确答案是:错,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为“各级党委”。
为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建设“关口”前移,去年9月,江北区出台《区管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暂行规定》,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对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要求在一年内进行封闭式测试。该区专门编发了“廉政法规知识汇编”,并集中举办领导干部党性党风集中教育培训班。
“从测试结果看,平均分80多分,最高97分,总体让人满意。”江北区纪委负责同志表示,但有几道题目,大家错得比较多,也切实反映出当下部分领导干部在党政纪法规方面的认知盲区。
比如有一道是非题: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视情可以不给予开除处分。有不少干部答“对”,这是错误认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表明,行政机关公务员只要是被判处刑罚的,不管是缓刑还是实刑,不管是因何种罪行被判刑,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没有不给予开除处分的酌情情节。
“平时大家重视本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但对党政纪条规知识,认知相对比较模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对一些起码的廉政知识不甚了解。这是非常可怕的。”市委党校几位党建专家谈到,在平时的交谈中,不少领导干部对党的各级纪委的认识比较模糊,认为地方纪委是同级党委的组成部门,实际上,根据《党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重要机关,是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之一,不属于同级党的委员会的组成部门。而且,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督、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江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馥源专门向新提拔区管干部作了试卷点评。
据悉,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将成为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对其他区管干部也将实行五年一轮的抽考制,领导干部测试成绩将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廉”的重要依据。
宁波日报记者 张伟方 通讯员 叶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