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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到零花钱 初三男孩一把火烧了自家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09 07:33:56

  因为零花钱,小辉(化名)与父亲经常起争执。最后,他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家房间里的物品……4月1日,小辉被慈溪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昨天,法官和检察官一起来到小辉所在的学校和村委会,签订了对小辉的帮教协议。

  因零花钱不够负气辍学

  小辉是个不幸的孩子,家庭贫困,父母又感情不和,他便跟着做小工的父亲一起生活。目前他正在慈溪某中学上初三。

  去年12月下旬的一天,小辉告诉父亲,学校要组织他们去奉化某地参观,他想要点零花钱。于是父亲给了他50元,小辉表示不够,父亲又给了50元,可小辉还是不满意,赌气说不去了。

  “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要去了,也没管他,自顾自做小工去了。”小辉父亲回来才发现,小辉没去上学,而且此后就一直没再去学校,父亲每天都劝他去读书,可小辉就是不听。

  “我起早摸黑做小工,又没有文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小辉父亲无可奈何。

  要不到零花钱点燃一把火

  去年12月29日中午,小辉吃完中饭,又向父亲要钱,父亲给了他一张5元面额的纸币,拒绝多给,小辉就把5元钱撕碎扔在地上。看小辉这么不懂事,父亲便骂了他几句,然后骑车出去干活了。

  小辉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越想越气。当天中午12点左右,他找到一只打火机,点燃一张纸放在沙发旁的地上,火引燃了旁边的凳子和沙发,没一会儿,衣柜也烧起来,而且越烧越旺,在屋里呆不下去了,小辉就跑到后门外,一直看着越来越大的火势……

  过了一会儿,附近的邻居都来救火,消防车也来了,父亲也闻讯赶来,小辉被警察带走。

  大火烧毁了一间多平房及房内物品,造成损失1300余元。

  社会帮教拼命点头悔过

  “我想他不是成心要把家里的房子烧掉的,家里就这么3间破屋,烧掉了我们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我儿子年纪还小不懂事,我希望政府不要把他关进去,帮帮他,教育他……”庭审中,父亲再三为儿子求情。对自己的行为,小辉也认识到危害性,愿意悔过自新。

  为了帮他真心改过、完成学业,法院决定对小辉开展帮教工作。签订协议之际,小辉的父亲也反省了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承诺一定将小辉监管好。学校老师和村干部也表示将配合法院做好帮教工作。法官鼓励小辉战胜自我,重树对生活的信心,争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小辉拼命点头。

  通讯员 王蓓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