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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16日启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10 07:59:02

  试运行期间,车主不停车缴费可优惠3%

  五个收费站率先开通,首批250张免费电子标签卡可申领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 日启用

  中国宁波网讯 全省高速路网将于4月16日零时起推行不停车收费。试运行期间内,车辆在收费站采用不停车缴费的方式,通行费可优惠3%。昨天,记者从市公路管理局获悉,宁波将在杭甬高速的宁波收费站,甬台温高速的宁波东、北仑、奉化、宁海四个收费站率先启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其他收费站将根据全省运行情况逐步展开。

  ETC通道通行只需3秒

  比人工半自动收费提速3倍

  据了解,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收费系统。除收费亭经相关改造外,车辆需配备电子标签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电子标签安装在车辆上,记载车辆信息。用户还需申请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将车辆与银行账户绑定,车辆应支付的通行费将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自动扣除。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必须与电子标签配合申请、使用,一车一卡一标签。 

  ETC通道将大大提升高速公路收费口的通行能力。据测算,司机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完成“停车、交卡、递钱、找零、离开”一套流程,至少需要10秒钟的时间。从ETC通道通行,车辆只需以时速20公里的速度通过收费口,“滴答”一声,系统读取、扣款一步到位,过程只需三秒钟,比人工半自动收费方式(MTC)提速3至5倍。 

  5个收费站率先启用

  货车暂不实施

  据悉,浙江省内高速公路共有280个收费站,首期有50个收费站ETC通道已改造完毕,其中,宁波有5个,分别为杭甬高速的宁波收费站,甬台温高速的宁波东、北仑、奉化、宁海四个收费站。 ETC通道开通后,电子标签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仅可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使用。未来,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长三角四省一市高速公路网有望实现ETC的互联互通。 

  已启用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收费站,新旧系统将同时存在,并可相互切换。装了电子标签的车辆若不小心驶上人工收费车道,司机只需将不停车收费卡交予收费员写卡,上高速时无需领取通行证,下高速时同样可实现刷卡收费。 

  目前,ETC收费用户仅限客车和私家车,货车暂不实施。 

  此外,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今后,全省高速公路试行联网收费,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暂定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

  首批免费电子标签卡已发放

  宁波分到250张

  据了解,办理电子标签的价格为400元左右。而为促进ETC车道发展,省公路部门将面向专线客运单位、机关部门以及私家车车主免费发放1万张电子标签卡。目前,首批电子标签卡已发放,宁波分到250张。 

  记者从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个人用户需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凭生效的“申请表”、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不停车收费申请业务。

  单位用户需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凭生效的“协议书”、“授权书”、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管理处地址为世纪大道南段1111号,咨询电话88234992。

  宁波日报记者秦 羽 通讯员郑 伟 褚惠强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