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残工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自2008年我市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以来,全市已有33630名残疾人享受到共享小康工程的政策优惠,其中有16112名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12873名残疾人享受康复补助或免费康复服务,4645名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服务。副市长、市残工委主任陈炳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08年10月,根据省残联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式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主要是通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康复工程、托(安)养工程等,力争到2012年全市经济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需求、托养照料等得到切实保障。
宁波日报记者卢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