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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16日零点启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4-11 12:37:30

  中国宁波网讯 4月16日起,出入我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只要你的车上安装有一个普通手机大小的黑色盒子——电子标签,里面插有通行卡,“滴答”一声后,你就可以通过装有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收费站了,省去了原来需要停车、付钱、找零等排队的时间。

  记者昨天从市公路局和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获悉,浙江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和不停车收费16日零点实行。宁波将在杭甬高速的宁波收费站,甬台温高速的宁波东、北仑、奉化、宁海四个收费站率先启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其他收费站将根据全省运行情况逐步展开。

  记者从《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章程》上看到,车主只要自愿申请一张“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在车上安装电子标签,在通过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即可完成不停车收费。在通过收费站时,车辆只要以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速度进入收费站ETC车道,装载的电子标签就会与车道感应装置交互信号,“通知”收费站抬起车道栏杆放行,同时收费系统读取、扣款一步到位,过程只需两三秒钟。而按照正常的车流量计算,停车、取卡、缴费,司机通过收费站时完成传统缴费方式这一流程,往往需要十二三秒钟。

  当然,这张记录有车辆“身份”信息的IC卡,要与银行账户绑定,车辆应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将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自动扣除。

  据介绍,ETC通道开通后,电子标签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仅可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使用。未来,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长三角四省一市高速公路网有望实现ETC的互联互通。

  已启用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收费站,新旧系统将同时存在,并可相互切换。装了电子标签的车辆若不小心驶上人工收费车道,司机只需将不停车收费卡交予收费员写卡,上高速时无需领取通行证,下高速时同样可实现刷卡收费。

  目前,ETC收费用户仅限客车和私家车,货车暂不实施。

  此外,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今后,全省高速公路试行联网收费,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暂定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郑伟 姚林龙)

  如何申请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卡

  个人用户需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凭生效的“申请表”、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不停车收费申请业务。

  单位用户需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凭生效的“协议书”、“授权书”、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管理处地址为世纪大道南段1111号,咨询电话88234992。

  办理电子标签的价格为400元左右。

【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