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2、作品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本办所有;本办有权对被选作品进行修改。
3、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各人自留底稿。
5、本活动由宁波市委外宣办(市网宣办)负责解释。
6、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六、联系办法
宁波市委外宣办(市网宣办)网络宣传指导处
联系人:陈岳峰
电 话:87182926
宁波市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