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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占道” 盲道上停车肯定要被抄告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13 07:07:05

   三种情况下乱停放肯定会被抄告

  是不是停在小街小弄人行道上的汽车不会被抄告呢?邱勇解释,凡是把车停在没有划定停车标志的人行道上的,都属于违章停车,一旦被执法队员发现都要被抄告。

  “要强调的是,在三种情况下,城管队员的执法将更加严格,车子也肯定会被抄告。”

  第一种也是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车子堵住了盲道。“盲道是方便盲人通行的,一旦被堵住,就会对盲人市民的出行带来严重影响,也破坏了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邱勇说,对占盲道停车的行为,执法队员将肯定给予抄告处罚。

  同样,如果人行道上划定了停车标志,但车主没有把车子完全停放到停车位上,有车体部分占了盲道。“对这种没有按规定停车的行为,我们肯定也会严格执法。”邱勇说。

  此外,第三种情况就是把车停在主干道、主要商业区和窗口单位的人行道上。“这些区域事关宁波的市容市貌,同时也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邱勇解释说。

  市区设置免费泊位近万个

  与此同时,海曙、江北和鄞州的城管部门昨天也开展了对“乱占道”行为的整治。其中,最主要的整治对象就是人行道占道停车行为。此外,四区执法部门也对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

  有车的市民也许都在埋怨“停车真难”。其实,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设法增加停车位。

  据了解,除了建设停车场外,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矛盾,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市区还设置了道路临时泊位(含车行道和人行道)12524个,其中免费泊位数达到了9972个,占总泊位的79.62%;咪表泊位数为2552个,占总泊位的20.38%。在全部泊位中,人行道临时泊位约占37%。

  道路两旁广告灯箱不能随意设置

  在对人行道占道停车进行整治的同时,江东城管部门昨天还集中处理了主要道路上部分非法设置或破损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招牌。在大步街上,城管执法队员拆除了“好味当”快餐店的一块竖式招牌。

  “这样的庞然大物放置在外墙上,不但影响市容美观,也会造成安全隐患。”江东城管百丈中队的中队长张宏说,根据他们的了解,目前市区这样的大型灯箱广告基本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截至昨天,江东城管已经对东胜街道和百丈街道区域内的70多块大型广告招牌进行了拆除。“江东区目前没有经过审批的大型竖式招牌还有20多块,也将在近期一一拆除。”张宏说,在“五乱”整治行动开始前的10天自我整改期限内,有一些店主已经响应城管部门的通告,自行拆除了违章广告牌和招牌。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刘拥军 杨拥 王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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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