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称:让应届毕业生签“就业协议书”是为学生好
对于个别高校是否存在有强求学生签就业协议书一事?笔者又QQ咨询了另一所高校的就业指导老师,这位就业指导老师解释:学生要在7月份毕业,如果学生不签好就业协议书,学生的人事档案要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以后学生重新办理手续会比较麻烦。“为了学生方便,一般都要让应届毕业生在未毕业前就签好协议书,并报给省教育厅,然后发给学生报到证。”
据这位就业指导老师介绍,如果应届毕业生没签好就业协议书,省教育厅发的报到证还是会发给学生的。只不过,报到证上报到的地址是该生户籍所在地。签了就业协议书后的报到证上报到的地址是协议书上的单位,毕业后,学生就可拿着省教育厅下发的报到证到签协议单位的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办理毕业生报到相关手续,该生就可以开始计算实际工龄等。
对于有学生说,如果不签“就业协议书”,就会扣留毕业证书这一事时,这位就业指导老师认为,有可能是个别该校导师是用这种“吓唬”方式去激励学生尽快让他们落实好工作,实际上届时并不会扣留那些未找到工作的学生的毕业证书的。
个别学校是否存在强求应届毕业生签就业协议的问题,就此咨询了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处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处并无接到学生关于这方面的投诉。目前,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处正在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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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笔者又在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的第七条规定看见,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