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明天起,交通违法处理免费短信通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4-14 07:23:28

  另外还包括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满分提醒、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扣留驾驶证处理提醒、缴纳罚款提醒等8项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明天起,交警部门推出一项便民措施,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监控违法处理通知等9项交通执法服务全部采用短信提醒告知,不再寄发信函。

  9项执法服务短信告知

  据了解,长期以来,交警部门执法告知一直采用寄发信函的方式。为了方便群众,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交警部门将采用手机短信进行执法服务告知,移动、电信、联通手机用户均可免费接收。据介绍,这次纳入执法服务免费短信告知的主要为: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满分提醒、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和监控违法处理通知、扣留驾驶证处理提醒、缴纳罚款提醒等9项。交警统一的执法服务告知短信发送号码为106356789122。此外,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等5项在短信告知外,仍将向社会公告。

  近期将核对驾驶人信息

  据悉,目前全市车驾数据库中的手机号码只有一半的手机号码准确。从明天起,交警部门将委托浙江移动12580客服中心通过短信方式,将车主和驾驶人对应的车牌号、驾驶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到车主和驾驶人手机上,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回复信息是否准确。对未回复以及手机号码不准确的车主和驾驶人,12580客服中心通过外呼的方式,提醒车主和驾驶人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信息变更。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可持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单位车辆需落实到驾驶人

  单位车辆要落实到驾驶人。也就是说,交警部门发送的短信告知,要发到驾驶该车的人员手机上。所以各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需要到各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登记和变更驾驶人手机号码,做到车辆与驾驶人一一对应。如果不及时登记或变更的话,有可能所有违法处理信息都将发送到车辆管理人的手机上。

  短信内容及回执保存两年

  据了解,短信有落地回执(对方收到后会有回执),而且短信内容、发送及接收回执至少保存两年备查。驾驶人不能以没收到短信为理由,拒绝或要求逾期执行相关的处罚决定。警方提醒,执法服务告知的方式均为提醒,有关手续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相关窗口办理,更不能划款、汇款。请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辨别短信的真伪,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短信进行诈骗。如果对收到的告知短信内容有疑义,可直接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

  宁波日报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陆明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