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朱建炯 通讯员 周方方)4月12日,我市城镇基准地价经过一系列论证、听证之后,经市政府同意更新并予以正式公布实施。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使用对象为: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即包括市区、周巷等15个建制镇及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区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地价更新的基准日为2009年9月1日。本轮基准地价成果在内涵上与原基准地价基本保持一致,均为达到大市政配套“五通一平”要求的熟地地价。
据市国土资源部门介绍,此次基准地价“基准条件”变化主要表现有:商业用地的宗地进深指标从原30米调整到50米,建制镇的住宅容积率从1.2上调至1.4,此外,市区商业和住宅用地还增加了楼面地价的表达方式。本轮更新的基准地价无论是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还是工业用地,涨幅均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