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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今起计重收费 超限货车将被惩罚性收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16 07:27:48

  根据省公路局统一部署,今天凌晨零点开始,全省高速公路针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这一收费方式不仅是技术上的改进,在收费费率上也有一系列新的变化。对于广大车主来说,以前“往死里装货”的恶习必须改变,因为计重收费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惩罚性收费相当严厉,超限部分最高费用可达正常费用的4倍。

  合法装载越多越便宜

  计重收费后,运输车辆在不超限的情况下,装货越多收费费率越便宜。《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费率试行方案》规定,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5吨到1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1.5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15吨至3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大于30吨的车辆按30吨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费;车辆计重收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科相关人士解释,所谓“线性递减”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概念,它的原则就是大吨位车辆在不超限情况下,装货越多过路费越便宜。比如一辆核载30吨的车装了30吨货,计算费率时从0.09元/吨公里算起,然后车货重每增加一吨费率下降0.002元/吨公里,一直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而一辆核载40吨的车如果装货后车货重量为40吨,实际缴费时只按30吨计,也就是只需缴1.8元/吨公里。

  超限运输惩罚性收费

  计重收费后,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惩罚力度。

  “按照这个方案,就是超限越多,缴费越贵。”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科毛科长表示,因为10%的超限很少有人故意为之,但超限30%以上,从肉眼就可以进行判断,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故意超限,因此在收费费率上开始加重,超限100%以上,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处于对道路的保护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超限部分费率就变成4倍。

  毛科长举例说,一辆合法装载质量为20吨的货车,如果车货总重只有20吨,这辆车行驶100公里,只需缴费176元。如果该车的车货总重有50吨,也就是说超限150%,同样行驶100公里,就需要缴费1083元。“这两个数字相差6倍以上,也就是说,费率变4倍以后,相对于正常的收费来说,实际缴费的倍数可能更高。”她提醒,实行计重收费后,车主最好不要超限运输,不然运一趟货极有可能得不偿失。

  特殊车辆仍有优惠

  记者了解到,目前计重收费只针对普通货车,集装箱车辆的收费仍维持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不变,对进出宁波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优惠政策也将继续实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

  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和标准维持不变。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