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每年5月1日是社会保险新年度开始的日子,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4月29日起,参加市本级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或服务窗口为职工办理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据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09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0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7822元,下限为1565元。
为给用人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申报渠道,市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开通网上在线申报,各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实时进行网上申报。少数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到参保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拷盘或打印报表,通过服务窗口受理申报。
与往年不同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向所有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开放,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可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缴费并享受待遇。随着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参保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外来工社会保险的金额也将有所增加,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也作相应调整。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职工通报并予以公布。职工发现单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实的,可要求单位予以纠正,也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