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好干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传孝同志(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4月12日在宁波逝世,享年89岁。
李传孝同志,1921年10月出生,山东省历城县人,194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青年时期接受爱国主义思想影响,积极参加抗日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积极投身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曾任山东章邱县官营区农救会会长,章邱县官营区建国联合会主任,章邱县职工会副会长,中共章邱县虎门区委副书记。1949年2月随部队行军南下,同年6月任宁波航政管理处军代表。
新中国成立后,李传孝同志先后担任宁波市人民政府人事科科长,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干部科长,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兼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83年10月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李传孝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宁波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担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他牢记人民的嘱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为宁波发展献计献策,受到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1985年12月离休后,李传孝同志仍然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担任老年体协主席、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名誉主席等职,积极为宁波市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事业发挥自己的余热,体现了一名老党员、老干部的高尚品格和宽广胸怀。
李传孝同志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他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顾大局,讲原则,党性观念强,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勤奋敬业,踏实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生活俭朴。李传孝同志的崇高品质、革命精神、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李传孝同志生病住院期间,市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多次前往探望,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全力抢救。李传孝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于4月16日8时30分在市殡仪馆举行,市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有关县(市)区领导、市人大机关干部、亲属和生前友好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