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年底市政府发布了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近日,市人事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实施该暂行办法的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海外工程师”,可于4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人事局申报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
根据该实施细则,申请“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须是符合《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申报对象,并受聘于宁波本地中资或宁波本地中资股份占51%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研发机构,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
宁波日报记者 沈朝晖 通讯员 何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