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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提醒:外贸企业小心踩到“地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20 09:16:19

庄 豪 绘

  日前,宁波某灯具有限公司根据国外客户委托,生产了一批手电筒,但在出口时却被海关查扣,因为这批货物涉嫌侵犯“OSRAM”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独有偶,另一家宁波企业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帮客户赶制了一批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美容套装产品。

  在今年外贸出口复苏的同时,我市不少企业接订单时只顾满足客户要求,而对订单内容却未加仔细鉴别,一不小心踩了“地雷”,导致出现不应有的损失。

  外观专利是“雷区”

  外观设计是和发明、实用新型并列的一种专利,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在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除了商标权,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正在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去年,我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涉嫌外观侵权,被迫以3万多美元保证金的高昂代价换取了3180个摩托车铝轮准予出境的通知。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根本没想过产品外观还有侵权的可能,所以并未对订单作详细的了解。由于这批出口印度的铝轮合同时间紧,无奈之下,企业只能选择缴纳货物等值的保证金,如果权利人确认侵权,那么这笔3万多美元的保证金就会打水漂,企业还有可能面临高额的赔偿责任。

  从宁波海关查获的案例看,大多数是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知识产权,圆珠笔、LED灯、电动扫地机、水烟壶等是企业“触雷”的“高危”商品。

  特殊商品出口要核准

  近日,一批出口至荷兰的塑料储钱筒引起了宁波海关的注意。该批储钱筒外形类似地球仪,共有7200只,上面绘有世界地图,但企业未能提供《地图图形审核批准书》。

  据了解,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地图等特殊商品出口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核准。“后来经过我们调查了解,货主是从具备相应批准书的宁波某教学仪器公司采购的,所以就放行了。”一位宁波海关查验关员说,企业在接订单时碰到地图、印刷品、音像制品等产品时,要多点敏感性,从小处说可以减少自己的麻烦,从大处说是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报关商品“张冠李戴”

  近日,杭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无纺布袋”。经查验,该批货物实际为购物袋,有手提的两个环。由于报关商品名称不确切,该批货物被海关暂扣,缴纳罚款后才能放行。

  近年来,一些外贸企业抱着侥幸心理,报关商品的名称“张冠李戴”,有的将空调风扇中的配件申报为空调配件,或者将通用的螺丝、螺帽等申报为汽车配件,企图蒙混过关,以获取更高的出口退税率。宁波海关有关人士指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获,若是故意的,将严肃处罚,因归类失误且情节轻微的,海关将责令其改单。无论何种情况,对企业来说都增加了时间和成本,而且还有可能享受不到应该享受的出口退税。

  宁波日报记者 俞永均 通讯员 谢婷婷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