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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部分霓虹灯年久失修“缺胳膊断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4-20 12:56:27

  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是这座城市夜晚的景色,而令人遗憾的是市区部分霓虹灯年久失修,字体图案残缺不全,影响市容。昨晚10点多,本报记者分头查看,发现市中心主干道上的各类霓虹灯基本完好,但霓虹灯“缺胳膊断腿”的现象在一些街巷中依旧存在。

  现象

  在海曙区,记者发现位于环城西路的“华美妇女医院门诊楼”,9个霓虹灯字坏了3个。而新典路一家看起来还挺气派的“大酒店”变成了“人酒店”。环城西路北段有一家“宾馆”成了“兵馆”,而其楼顶的霓虹招牌中“宾馆”的“宾”字不会发亮,容易让人产生歧义。而与该宾馆隔着一条马路的是“亲××大酒店”,记者觉得这名称别扭,仔细留意,这才发现原来是“新××大酒店”,“新”字霓虹灯只亮了一半。

  在江北区,记者发现环城北路一家KTV门上闪烁着“TV”两个大字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卖电视机的。在环城北路与湖西路交岔口,一家店面的霓虹灯“日湖”两字竟然变成了“吕湖”。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一家餐馆名称中的“老外婆”变成了“老波”。而育才路上一家外貌看起来比较破旧的按摩店,店面招牌只剩下一个闪闪发光的外框。甬江大桥下面一家民营专科医院的“科”字也坏了半边。

  在江东区,记者看到箕漕街上一家“特色”饭店成了“寺色”饭店。而王隘路上的“探奇书店”成了“奇书店”。另外,一店名为“名雕”的理发店,只剩一个大大的“雕”字在闪烁。“××假日宾馆”成了“××日宾馆”。

  看法

  记者在环城北路采访了市民陈师傅,他正在驻足观看一家霓虹灯招牌变成了“专吕店”的“专营店”。他对记者说,这样的招牌不仅滑稽好笑,还会对商家的声誉造成影响。“如果一家店连自己的门面也不顾及,那他家的生意肯定做不好,做不大。”陈师傅说。

  但一些店主却对此不以为然。在王隘路,一名店主见记者对着其店面拍照,就立即关闭了霓虹灯,还满不在乎地说:“不就少个字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采访中,市民许先生则建议,管理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监督商家及时更换破损的霓虹灯。商家发现问题也应及时修复,免得影响市容。

  法规

  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出,霓虹灯残缺不全其实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户外广告以及霓虹灯、招牌、标志牌、灯箱等户外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残缺、错误、脱落、陈旧的,应当及时更新、整修或者拆除。城管人员可责令店主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可予以拆除,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