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本月29日起,参加市本级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网上申报。
据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09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0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7822元、下限为1565元。各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zjnb.lss.gov.cn),实时进行网上申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向所有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开放,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可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缴费并享受待遇;其次,随着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参保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金额也将有所增加;再次,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也作相应调整。
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该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对其中超出缴费基数范围的,在不改变参保类型条件下,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实行封顶或保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职工发现单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实的,可要求单位予以纠正,也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