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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宁波沿河绿地将成公共开放空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4-26 07:20:4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内河管理处获悉,从5月1日起,《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记者注意到,这个办法明确了沿河绿带公共开放性原则,这也将改变我市部分沿河绿地被小区或单位围墙隔离的状况。

  市民将可在市区内河岸边畅行

  根据办法,市区城市河道,是指东至世纪大道,南至杭甬高速,西至机场路,北至北外环路(其中江北片区向东拓展至江北区行政边界即宁波大学东侧)范围内除姚江、奉化江、甬江以外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在这个范围内,沿河地块开发建设时,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与河岸线之间的距离应当根据规划要求予以退让。办法规定,新建宽度15米以上的沿河绿地应当为公共开放绿地;已建宽度15米以上的沿河绿地应当逐步改造为公共开放绿地。

  “在我市,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沿河绿地都处在封闭小区或单位内,造成很多地方的沿河绿地不能从外部通行。”市内河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将逐步解除被封闭的宽度超过15米的沿河绿地。

  这也意味着,市民以后可以畅通无阻地在市区内河的岸边通行了。

  内河边晾晒衣物将被罚50元

  “今后在内河边洗涤、晾晒衣物的市民要注意了。”这名负责人说。

  在内河范围内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相关执法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在市和区人民政府公告确定的景观河道区域内游泳、洗涤,或市、区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确定的禁止垂钓的区域内垂钓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垂钓工具,并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胡廷蕾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