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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出台 不用考试只需推荐或自荐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26 08:35:21

  中国宁波网讯 备受关注的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昨日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该校分配到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240个名额,将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不再进行测试;而面向鄞州、镇海、北仑、慈溪、余姚、奉化、象山、宁海、大榭开发区招收的80个名额也将采取“学生自荐、材料初审、面谈录取”的办法。

  今年宁外招生数为320名,其中面向老三区、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40名,这240人将与面向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招收的80名学生一并均衡编班,共8个班,每班约40人。

  宁外按照宁波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学生的学杂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全免。

  2010学年初一新生在宁波外国语学校东钱湖校区就读。

  -如何推荐?-

  老三区、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被荐学生要符合四项条件

  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1)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2)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4)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自愿到宁外就读。

  五个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人数,保证每一所小学至少有一名推荐生,并参考去年各小学被宁外录取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学校。

  今年宁外在招生推荐工作程序上对各个学校提出了要求,推荐办法原则上采用“班级初推、学业水平评定、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各小学不得以简单随机推荐的方式决定推荐人选。各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建立“宁外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律检查小组”,推荐办法须事先上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学校校园网、学校公告栏上向社会和家长公示。

  -如何自荐?-

  其他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自荐

  今年,面向鄞州、镇海、北仑、慈溪、余姚、奉化、象山、宁海、大榭开发区,宁外采用“学生自荐、材料初审、面谈录取”的办法招生,不再进行书面测试。

  据悉,自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2)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3)认同宁外办学理念。

  除此之外,自荐学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综合素质评定为优秀,而且具有较好的外语素养;(2)学业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3)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特长突出,并获得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奖。

  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4月26日-5月10日登录宁外网站报名。确实不能上网报名的考生,可到宁波外国语学校育才校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宁波日报记者 陈 敏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