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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清理 37件地方性法规需修改或废止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27 08:38:36

  中国宁波网讯 “纳入清理范围的61件法规中,有37件需要修改或废止,其余24件法规基本不存在清理标准所列情形,近期可暂不予修改或者废止。”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情况。 

  根据清理结果,主任会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废止《宁波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8件法规,修改《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等7件法规。另外,《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已经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的修改和论证调研项目,《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等17件法规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逐步列入立法计划。

  废止的8件法规中,有些属于先行立法,在上位法出台后,大部分内容被上位法覆盖,实践中已不再适用;有些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国家的法律、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其主要内容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实践中不再适用。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