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余姚市委、市政府出台系列人才工作新政策,把国家级重点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紧缺专业人才等11类创新型人才确定为今后一个时期余姚市人才引进、培育、使用的重点。
在这些人才政策中,余姚市重点推行四项引才补助。余姚市财政对引进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人才给予75万元至150万元补助,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给予50万元补助,对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和其他紧缺人才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补助。用人单位还将给予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配套补助。同时,与余姚企业进行项目合作、课题研究、智力服务、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的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的外地人才,每年在余姚工作时间半年以上的,余姚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合作奖励。引进两年内每月给予两院院士1万元、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5000元、其他行业内知名拔尖人才3000元、博士2000元津贴。同时,余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优秀人才科技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到余姚创办实业且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发展前景好的,给予100万元创业种子资金支持、100万元贷款担保及全额贴息,并享受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补助政策。
余姚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深化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在外设立研发平台,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等合作平台,并分别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除了鼓励引进人才外,余姚对人才培育也给予大力支持,推行百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21培训、千名高技能人才培养、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4个育才工程,通过创造培训条件、给予培育经费补助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紧缺实用人才。
为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余姚还面向企业实行四项资助政策,包括员工工资资助、员工租房资助、企业育才资助、技术创新资助。其中企业引进全日制本科和中级职称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两年内给予企业每人每年3000元的工资资助,以及每年1500元的租房补贴。而技术创新资助,一家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 沈朝晖 通讯员 罗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