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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贫困大学生每学年最高可贷款1万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30 07:59:2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象山县教育局获悉,今年起,该县将实施生源地大学生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困难大学生可以在当地信用社办理信用或担保方式的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1万元。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象山县支行、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财政局、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象山办事处等四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开展我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生每生每学年可办理不超过6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可办理不超过10000元的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由象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确认根据为:1、持有低保证和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2、父亲残疾或亡故,缺少主要劳动力的单亲家庭子女;3、家庭成员或本人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开支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造成家庭人员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的;5、其他因天灾人祸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这项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6年,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自负。

  宁波日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颜小平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