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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实行"大学区制"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10-04-30 10:33:57

  镇海网讯(记者姚单 通讯员钱明)昨日,我区小学招生政策出台,年满6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籍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同时,我区首次实行“大学区制”招生,并推出相应的招生政策。

  首次实行

  “大学区制”招生

  今年,全区小学试行“大学区制”招生。所谓“大学区制”是指把一个街道(镇)内的所有小学划为一个或两个学区,符合条件的本区籍适龄儿童可由家长选择相应学区内的其中一所小学就读。相关部门将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和各校招生计划,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大学区制”划定招生学区。

  四类学生

  可在老城区小学就读

  此次招生的老城区是指招宝山街道和蛟川街道的石塘下村、镇海发电厂区域,根据“大学区制”招生政策,四类学生可确保或优先入学。户籍在老城区并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居住地房产权属于父母)的适龄儿童,确保在老城区的相应学区就学;户籍一直在老城区且现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视作相应学区学童就学;非老城区户籍但随父母在老城区居住(居住地房产权属于父母)的本区籍适龄儿童,凭户籍证明、房产证也视作相应学区学童就学(2011年起小学招生时房产证持有年限必须在1年以上);户籍不在镇海区但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居住地房产权属于父母)的适龄儿童,凭户籍证明、房产证也可参加报名(2011年起小学招生时房产证持有年限必须在1年以上),报名的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条件下,优先安排就读。据悉,区教育局还对其他个别特殊情况作了相应的政策规定。

  两类适龄儿童

  须网上登记

  老城区户籍和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居住地房产权属于父母)的适龄儿童须于5月8日至5月9日进行网上登记。其中,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本幼儿园登记,其他统一到招宝山街道中心幼儿园登记。登记时,家长需签订一份信用承诺书。参加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于5月21日至5月23日到划定学区内的自选学校报名,由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确定录取名额。

  外来工子女入学

  有相应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其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招生学额有余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小学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并签订信用承诺书。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确定录取名额。各公办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应积极主动地接纳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民办小学亦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老城区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学校,于5月29日至5月30日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不得进行

  文化类测试

  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各学校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各学校将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原则上每班学额不超过45人。同时,各学校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6月6日,为老城区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具体招生政策可登录镇海教育信息网查询或电话咨询86291291,区教育局同时在老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其他区域由各街道(镇)中心学校发布招生通告。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