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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卖的二手车 买主迟迟不过户 急煞卖车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5-01 08:22:04

  市民陈先生来电:去年卖出一辆二手车,可买车人至今迟迟不办理过户,并称已将该车转卖给了他人,现在对方连电话也不接了。车辆的所有资料都是我的,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我要负多大的责任?

  见习记者 郑韬 核实报道: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

  王律师说,车辆属于动产,只要车辆转移了,其所有权就会随之转移,因此,车辆如发生事故,最后的买车人应承担责任,与陈先生无关,但陈先生要保留好车辆买卖的证据。在办理过户方面,陈先生可以通过媒体发布公告,要求对方限期将车辆过户,否则就扣除车辆的折旧费并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陈先生可以就自己保留的所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买车人配合办理过户。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