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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新产品造成新的职业危害亟待重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5-04 13:04:16

  中国宁波网讯 在奉化一家厂里上班才5天,33岁的张华(化名)就不幸重度中毒,染上职业病。企业只能为这起职业病买单。

  4月24日至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八周年宣传周。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去年我市新诊断职业病人77人,新工艺新产品造成一些新的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需要社会共同关注。

  工作5天就重度中毒

  张华是江西人。去年8月8日零时起,他开始在奉化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里上班。但当天工作不久,他就出现呕吐现象。中午12时,他下班,回家后又吐了2次。第二天12时,他又到厂里上班,直至10日零点下班。这次,他回家后发现自己面部、两肋下及两下臂等部位皮肤都出现潮红,还感觉双耳肿胀发硬。他没当回事,洗洗后就睡了。但当天凌晨4时,他却出现四肢抽搐,被工友急送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他是症状性癫痫,怀疑是二氯乙烷中毒。后来,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市第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他是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

  卫生监督部门随后派人进行调查,发现张华患病前的工作岗位,需要频繁接触混有“1,2-二氯乙烷”的物料,而“1,2-二氯乙烷”可挥发至空气中,还是高毒的,工人作业时可能通过呼吸道或皮肤接触二氯乙烷导致中毒。为此,认定张华染病是企业造成的,企业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新产品新工艺引发新的职业病危害

  据统计,去年我市新诊断职业病人77人,其中尘肺病36人、职业中毒25人、物理因素职业病16人。“这一数据较上年有所降低,2008年新诊断职业病为86人,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容乐观。”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业病防治专家肖国兵说。肖国兵介绍说,目前我市职业病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值得有关部门、企业和劳动者重视。大多数疾病特别是慢性职业病的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致残率高。近年来,职业病纠纷和职业病诊断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增加。在某些地方职业病危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同时,随着一些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产生了许多新的职业病危害。譬如三氯乙烯为卤代烃类化合物,以往人们只知道大量接触会造成神经系统和肝肾损伤。近年来,随着电子行业的发展,使用三氯乙烯清洗电子元件和金属器件成为一种新工艺。而这却引发了三氯乙烯新的中毒机制。它会造成劳动者急性中毒,可以同时侵害皮肤、肝脏、肾脏、心脏和中枢神经,造成多脏器损伤,在临床上死亡率很高。

  新的化学物质的使用,也会对劳动者健康造成损害。比如二氯乙烷分两种异构体,“1,2-二氯乙烷”属高毒类,“1,1-二氯乙烷”属低毒类。工业上使用的“1,1-二氯乙烷”往往纯度不够,可能混有“1,2-二氯乙烷”,这容易被企业忽视。

  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

  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劳动者缺少职业病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差,这些都使得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比较严峻。

  据了解,目前,我市申报的职业病危害企业3482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1729家。还有不少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未被掌握。在镇海、北仑、大榭存在大量的化工企业,存在潜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

  另外,去年职业病体检人数为2.6万人,但应参加人数至少超过3.1万人。肖国兵说,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离职前体检是非常必要的。

  记者了解到,对这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去年11月开始,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已联合启动专项治理行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主体责任。这一行动将持续到今年9月,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潘学军 蔡潇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