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许 奔 通讯员 周 盛)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市质监局积极实施“公开审案”,推进“阳光质监”与“和谐质监”建设。
“公开审案”是指在审理案件时,质监局都会邀请3至5名观察员参加,列席监督。观察员是由质监局提前在观察员库中随机抽取,成员包括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法制办、行风监督员、法律专家、行业代表等。“公开审案”实施后,加大了案审的透明度和自由裁量的统一性,此做法在宁波市质监系统里尚属首创。
质监局公开审案实行近两年以来,共审理案件达10次69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