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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宁波进口“三废”产品须分开装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5-07 08:15:56

  中国宁波网讯 从6月1日起,废塑料等“三废”产品进口装载办法将有调整。宁波海关日前提醒我市广大“三废”进口企业,及时做好装运、分拣、申报的准备工作,以免造成货物被退运、集装箱滞留港区等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为规范“三废”(废金属、废塑料、废纸)产品的进口秩序,6月1日起“三废”产品不能再与其他货物混装于同一集装箱内,而是要按《重点固体废物类别表》的分类要求,进行分开装载,并按规范申报的要求逐项申报。

  宁波日报记者 俞永均 通讯员 孟洛菲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