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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药店卖米卖油像超市 拟转型多元化经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5-07 13:01:15

  “到药店买药,发现里面不少货架上不仅有米有油,还有饮料、香菇、洗发水……这药店怎么成了小超市?”昨天,镇海读者金先生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说,药店如此经营,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是不是符合规定。

  昨天上午,记者走进大沙泥街上的一家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在店内,记者看到,约有五分之一的区域是食品、日用品货架。货架上,大豆、红枣、银耳、香菇等商品琳琅满目,日用品则有各种洗发水。

  店员见记者在食品货架区逗留,就上前推荐说,在这里做一张健康卡,充入一定的现金,可以用来购买这类食品,且有礼品赠送,很划算。但健康卡内的钱只能购买食品,不能购买药品。

  解放南路上另一家海王星辰药店也有上述食品出售,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卡是不能用来购买这些东西的。

  海王星辰宁波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多种经营是深圳总公司的意思,本地各连锁店基本上都有部分食品出售。

  中山西路大参林药店,也有专门的保健食品货架,商品以红枣、蜂蜜为主。

  而解放南路宏昌参药店,除了传统药店的经营项目外,没有设专门的货架出售食品,只有几种染发剂在售。

  报料人金先生说,看到药店卖食品,第一感觉是“不务正业”。药品不是一般商品,若药店里的商品太杂,让人感觉不够专业。

  采访中,对于上述问题,受访者明显分成两派。持反对意见的市民认为,药店扩大经营范围,不伦不类,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此发展下去与超市有何区别?

  而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支持。一位正在药店挑选食品的女士表示,只要药店在储存、销售时,将药品和食品保持相对独立,上专业药店购买食品、日用品,反而让人感觉更放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则泉表示,一般而言,药店卖的食品应该与健康有密切关系,即应以保健食品为主。我国没有法律禁止药店售卖食品,而且在国外和港澳地区,药店卖食品和日用品是很常见的事。目前,只要药店通过工商部门审批,获得经营许可证便可经营食品和日用品。药监部门主要负责监管药店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的行为。

  据业内人士称,药店扩大售卖范围也是为了顺应医改政策。新医改逐渐推开后,倚仗与医院有明显“药品价差”的零售药店的优势会荡然无存。受新政影响,广东一些大型药店甚至兼售鸡蛋、蔬菜以吸引顾客。

  海王星辰总部的网站显示,顺应医改政策指向,多元化经营是该公司的战略策略,预计到2010年底,海王星辰将在1400多家店铺中新添手机充值、信用卡还款、缴水费、燃气费、电费等服务项目,除此以外,月饼、报纸等季节性、便利性的产品也开始进入海王星辰旗下连锁药店。

  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