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以前我也经常教育学员要遵守交通法规,现在自己心存侥幸,以为在节日里上班的交警少,喝酒开车不会被查到,没想到……”昨天,奉化某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员陈某被拘留时后悔不已。
5月3日晚上7时4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教练车在江口镇新桥下村附近,被正在执勤的江口交警中队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发现陈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陈某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达89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昨天,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办案民警还对陈某以往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询时,发现其在2008年2月3日也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过。这次贪杯,他也成为了我市第一例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的汽车教练员。
宁波晚报记者 王景波 通讯员 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