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日报讯 (记者 费琛琛)
本月起,由市工商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自主经营鼓励创业发展的意见》开始施行。前天下午,区工商分局召集各镇乡(街道)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今后,我区自主经营、创业的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市场环境将更加优化。
据了解,26条《意见》包括支持利用资本资源创业和转型升级再创业、支持利用场地资源缓解经营场所瓶颈制约、支持利用名称商号资源开拓市场、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强化自主经营权利、支持卫星城市及重点区块的综合开发建设6个部分,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放宽 “零首付”登记条件,将实行“零首付”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放宽至500万元。
《意见》明确指出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特;对于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发展,鼓励实行股权激励机制,大幅降低企业组建集团的条件;积极培育各类专业服务投资公司和新型金融性经济组织。这些举措将有力地提高我市企业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意见》对卫星城市及重点区块的综合开发建设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授予卫星城市工商部门充分的登记权限,允许卫星城市企业将宁波与卫星城市地名连用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使用,允许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作为特定区域与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