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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诉调衔接” 化解矛盾成效显著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05-10 09:42:32

  自去年4月象山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建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经过一年的运转,调委会共参与调解案件213件,调解成功的155件,调解和好或撤诉的35件,调解不成功的23件,调解成功率为89.2%,涉案标的3500余万,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将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成诉前。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09年4月,象山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建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县人民法院设立调解窗口,选聘了2名调解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品德素质好的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和政法系统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除负责日常接待群众、调处纠纷外,还负责建立健全调解室工作台帐。

   调解工作室受县法院和司法局的共同管理、指导。业务上接收由县法院建议调解的民事案件,并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对移交的矛盾纠纷做到有申请、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调解成功的,结果反馈人民法院,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极大的缓解了当前法院面临的诉讼压力。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的纠纷,无一例强制执行,无投诉、无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