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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白鹅”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0-05-10 10:42:51

  近日,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传来喜讯,我县首个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 “象山白鹅”已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示。

  地理标志是一种质量证书,它表示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具有独特的品质、声誉和其他特点而使用的一种特殊标志。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只有象山县出产的白鹅才能使用“象山白鹅”品牌,其他任何擅自使用“象山白鹅”进行销售的行为都将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查处。 (记者 金旭 通讯员 蒋小冰)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