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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森林小区公共露台被改造成“私家花园”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5-11 08:22:20

  美化小区对于居民来说是个受欢迎的举措,倘若占用了公用设施却是另当别论。最近,鄞州区都市森林小区公用露台被个别业主改造成了“私家花园”,令其他小区居民又爱又恨。

  昨天记者在采访时,小区物业及所属区域的城管均表示对此事无奈。

  昨天上午,记者在都市森林小区走了一圈,随机挑选了几幢楼层观察公共露台。记者看到12幢二楼的公共露台上,摆满了各色品种的花卉,露台的外围还用木栏围住,至少有七八十平方米。

  “花园”中,一名男子在修剪花草。当记者敲门想采访该住户时,却始终没人开门。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4幢的二楼露台上也发现了同样的“小花园”。

  小区的其他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的建筑特点,而楼住户进入露台很容易,不少住户就有了使用露台的想法,有户人家还在露台上铺设了小桥、椅子,俨然当成了“私家花园”。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公司的陈经理表示,露台是公共区域,个别业主如此“擅作主张”肯定是不对的,物业也在第一时间阻止过,但住户没有采纳。物业还给相关住户发了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仍然没有见效。

  陈经理说,物业作为一个协调机构,没有执法权,目前只能向上一级的相关部门反映。

  对此鄞州区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城管查处的违反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是需要规划部门进行认定,只有违反规划审批的行为,未经审批或者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建设才能定性为违法建筑。而这个在小区露台摆放花草或椅子行为,应该不在规划审批之内,也算不上违章建筑,不在城管职责范围,因此他们也很难处理。同时他也表示,其他业主可以通过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

  东南商报记者 戎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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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