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身上带了两本驾驶证 被处罚后不知掏的是哪本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5-12 13:00:58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上午,民警在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接受处罚的司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竟不知道名字怎么写。

  前天上午,鄞州交警大队大嵩中队民警在沿海中线设卡,查究交通违法行为。上午8点40分,一辆安徽籍牌号的变形拖拉机因“闯禁行”被查。根据驾驶员汤某出示的驾驶证信息,民警开具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签名。汤某接过处罚决定书,握着笔,发愣了好一会,就是写不出自己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吗?民警察觉其中有问题,要汤某出示身份证。汤某立即打开随身小包,在里面翻找起来。身份证找到了,可另一本驾驶证也被带了出来。民警发现,这本驾驶证的照片和先前出示的那本一样,但姓名、地址不同。

  经多方核实和汤某自己交代,先前出示给民警的那本驾驶证是捡来的,凑巧的是准驾车型和自己的一样,汤某便在那本捡来的驾驶证上做了手脚,将别人的相片换成自己的相片。这样,汤某就有了两本“驾驶证”。面对民警检查时,他慌乱中掏出一本递了上去,但忘了掏的是哪一本。

  宁波晚报记者 姜恒 通讯员 俞贤峰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