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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故被人打伤右眼 现在左眼也快保不住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5-12 13:00:58

  读者求助:前天下午,一位叫夏立芳的读者打进本报记者电话,呼吁大家能帮助一名快要双目失明的男子,这名男子被人无故打伤了右眼,现在因为缺钱医治,连左眼也要保不住了。

  记者采访:“我是他的法律援助律师,属于公益性质,案子前后跟了近一年。”夏立芳告诉记者,小伙子来自陕西,叫郭学伟,今年28岁。2009年4月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朋友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无辜的小郭在混乱中被打伤右眼,后被摘除了右眼球。2009年9月份,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决伤害他的被告王某赔偿小郭合计273988元。

  “可被告都是安徽来象山打工的,本身家里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夏律师说,这导致法院的判决成了一纸空文。今年3月22日和23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又对另5名被告进行了第二次开庭,结果只有其中一名被告的家属拿出了5000元钱。这其间,小郭失去了工作,心爱的女朋友也离他而去,父母卖掉了房子和田地。一年多来,他独自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经济压力。

  问题是,当初出院时医生就提醒过小郭,半年后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否则另外一只眼睛很可能会因感染而失明。如今在众人的帮助下,小郭东拼西凑了1万多元,但离手术费还差近1万元。“医生说了必须在两个月内就动手术,否则就有失明危险。”夏律师说。

  前天下午,当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郭学伟,小郭说自己暂时在象山一家小企业里打工,每月所挣的工资仅勉强维持日常的开支,而且义眼每天要清洗两次,所需的药水每月就要花费近400元,还需要找人帮忙安上。

  “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小郭最后表示,他也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拿到赔款,如果有热心人愿意帮他渡过眼前的难关,“我会记下您们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争取到时还给您们的。”

  宁波晚报记者 王霞开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