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为103.3%,涨幅比3月微升0.2个百分点。从环比看,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比3月上涨0.4%。
统计数据显示,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5%。4月份菜篮子商品价格基本延续一季度的走势,粮食、水产品和鲜菜等价格继续上涨,肉禽和油脂等价格持续回落,但降幅有所缩小。其中,大米价格环比上涨2.8%,促使粮食价格环比上涨2.1%;海水鱼价格环比上涨2.9%,促使水产品价格上涨1.4%;“倒春寒”影响了本地蔬菜生产和上市,叶菜类价格继续走高,鲜菜价格不跌反涨,环比上涨1.2%;猪肉价格环比下降2.6%,牛肉价格环比下降2.4%,禽类价格环比下降1.4%,促使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环比下降1.9%;油脂价格环比下降0.9%。
工业品价格与3月持平。其中,居住类中液化石油气价格环比上涨9.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环比上涨0.6%;衣着类价格环比下降0.7%;电子类商品价格依然下滑,促使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分别比3月下降0.2%和0.4%。
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上涨1.0%,主要是受机票和旅行社收费价格上涨所致。
东南商报记者 周静 通讯员 童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