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余姚法院宣判了河南籍被告人梁某非法拘禁犯罪一案。
去年8月,梁某和几个老乡一起在余姚租下一套房子,谋划开展传销活动。他们各自发展下线,分别打电话给自己相熟的老乡或朋友,谎称找到了发财项目。去年11月底,梁某等来了老乡赵某。
赵某跟梁某一接触,马上就看清梁某所谓的“发财项目”的真面目,拒绝加入传销组织。梁某为了防止赵某逃走,跟他同吃同睡,还收走了赵某的手机。
赵某在失去自由将近10天后,无可奈何地接受梁某的要求,同意缴纳4000元培训费加入传销组织。梁某见赵某同意加入,对赵某的看管有所放松。赵某在外出途中碰上巡逻民警,就抓住机会求救,梁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