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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加大巡查力度 对超速行驶者严厉打击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0-05-15 10:27:13

  多数人都知道超速行车的危险性,然而,仍有个别驾车者,趁深夜道路车辆较少的机会,在城区道路上超速行驶。昨天上午,记者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求证。交警大队有关同志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这方面的投诉。尽管最近余姚城区没有因为超速行驶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超速驾驶者进行严厉打击。

  深夜飙车 马达轰鸣吵居民

  毛先生是“姚江怡景”的住户。不久前的一天深夜,正准备睡觉的毛先生听见一阵轰鸣声,一辆摩托车从“姚江怡景”北边的南滨江路飞驰而过。“由于已经到了晚上11时多,所以这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声格外剌耳。”毛先生说,“我想一些早已熟睡的居民肯定也被这声音吵醒了。”

  这并非毛先生第一次感觉到有人在飙车。他告诉记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在小区附近的南滨江路或者酱园街上飙车。有时他和老伴在江边散步时,也会听见这种轰鸣声。特别是天气较热的晚上,飙车更加频繁。每次只闻其声,车辆一闪而过,根本看不清车辆的牌照和车里人的面容。

  实际上,毛先生看到的情况在城区其他道路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世纪名苑”附近的南滨江路上,在舜水路上,在世南西路兰墅桥等路段,经常有市民反映看到飙车者的身影。

  双向四车道的城市道路 最高时速不超过60公里

  在城区道路上飙车,显然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有关同志表示,在城区道路上,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有明确的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时速为30公里;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且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上,最高时速为50公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也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60公里;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最高时速为20公里。

  具体到我市的城市道路,像南滨江路、北滨江路、舜水路、新建路、世南路等道路,有些路段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即使有些道路为双向四车道,最高时速也不能超过60公里。只有谭家岭路、南雷南路等不属于城市道路的个别路段,最高时速可达70公里、80公里,但这些路段均有限速标志。

  交警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对驾车者和其他交通参与人危害巨大。有资料显示,视力为1.0的驾驶员,在时速60公里时,其视力将下降到0.7,此时他只能看清车前240米以内的情况;在时速为80公里时,可视距离就缩短至100米。速度越快,驾驶员的视野范围就越窄。如果再突然遇到意外情况,驾驶员就会极度紧张,慌乱中采取的紧急措施常常会顾此失彼、欲避却趋,交通事故往往就在此时发生。

  针对城区个别道路上存在深夜飙车的情况,交警大队有关同志表示,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超速驾驶者进行严厉打击。如果市民能提供飙车者飙车的具体时间,交警部门将根据监控对超速者进行查处。 (刘文治)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