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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传销 男子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一年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0-05-15 10:27:13

  余姚新闻网讯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可是从河南来余姚打工的梁某却拿自己的老乡赵某下手,为了强迫赵某搞传销做自己的下线,他和别人轮流看管,不让赵某走出房间大门一步。然而,法网恢恢,梁某终被警方抓获。5月13日上午,市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梁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8月,梁某从河南来余姚打工,因为没有找到工作,他和几个河南老乡在余姚城区的一个小区共同租了一套房子,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以搞传销发财。

  但是谁来加入他们这个看不见影子的传销组织呢?梁某等人想到了自己的老乡和朋友,并分别打电话给他们,谎称自己在余姚找到了发财的项目,让他们赶快来余姚看看。

  到了11月底,梁某终于等来了自己的老乡赵某。可是,抱着“前来看看”的想法的赵某一眼就看穿了梁某的诡计,并表示要马上回去。

  “既然来了,就上完课再走!”梁某极力劝说赵某留下来,并要他缴纳4000元培训费。为了防止赵某逃走,他让赵某在租房内白天上课,晚上和他睡在一起,限制其自由。为了防止赵某报警,梁某还收走了赵某的手机。

  赵某几次提出要离开,但梁某就是不同意,失去自由将近10天的赵某只能先违心地答应梁某,同意缴纳4000元培训费,加入传销组织。看到赵某已经同意加入,并向家里积极筹钱,梁某放松了警惕。为了能让赵某家人汇钱,梁某还带赵某去火车站打电话。没想到,半路上碰到巡逻的民警…… (祝文权 刘文治)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