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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公共自行车租赁 宁波仍需创造条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5-20 13:00:30

  轨交站点出入口已考虑预留租赁场地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作为一个方向性、前瞻性的公共服务项目,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暂不推出,并不代表项目“封存”,待相关条件具备完善时,他们将积极配合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工作。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在着手编制《宁波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重点研究非机动车出行和步行系统。市城管局配合市政府相关规划,在近期实施的轨道交通1号、2号线站点交通衔接设施规划中,已经考虑在核心城区鼓楼站、天一广场站等站点出入口附近安排预留公共自行车租赁、停放的场地。下一步可以考虑以这些场地为基础,在公交站点、大型商场、办公楼等附近增设租赁点,进而由核心区推广到外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管理高效的公共自行车租赁体系。

  此外,市城管局还将做好区块内和楼宇之间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引导工作。目前我市海曙区等个别小区和商住楼推出点对点的自行车租赁服务,这种方式规模小、灵活性强,对道路资源影响程度相对较低,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方式。

  政协委员回音

  陈春玲(市教育局《宁波教育》月刊编辑部副主编):

  城管局的分析有一定道理。现在道路运行情况的确不容乐观,非机动车的行驶空间越来越窄。今后希望有关部门在规划时,能更合理地配置道路资源,把自行车纳入优先发展的范畴。

  励维新(民建宁波市委常委):

  说实话,现阶段要推,的确很难。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去推广最终将使市民得益的实事项目。建议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先在小范围试点,以后规划时更多了解市民需求。

  彭朝晖(致公党宁波市委会综合一支部主任):

  今早8点20分我从海曙驱车出发,45分钟后才抵达江东甬港南路,估计骑自行车早就到了。但沿途我看到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情况非常严重,从运行的舒畅和安全角度来看,现在的确暂不允许推出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关注这些问题,尽早做好相关的项目推进准备。

  徐翔(农工党宁波市委会秘书长):

  对暂不推出这一项目,感到比较失望。以什么样的出行方式为主,是一个城市交通组织的选择问题,必须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要以私家车出行的“慢”来换取其他出行方式的“快”。如果现在再不尽快推出,等到今后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了,难度只会更大。政府应在导向上控制私家车的增长,提倡自行车等出行方式。此外,政府在这一项目上每年需花费几千万元的运营成本,宁波的财力应该可以承担。

  焦浦生(李惠利医院妇科主任医师):

  的确有困难,但不能回避。公共自行车项目是“等”不来的,必须现在就考虑起来了。要解决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拥堵问题,就要做到公交优先。而在公交优先的同时,必须把公共自行车租赁作为辅助手段,给市民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

  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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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