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0日报道的《路边买来一只“怪物”,专家说是濒危动物》一文提到的海曙市民陈先生,在事隔一周之后,又有了“奇遇”。这次是他看到路边有人在卖一条从未见过的红色鳝鱼,他就买了下来。前天经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专家鉴定,这条红鳝也属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
专家一看到这条怪鳝,就认出这家伙叫花鳗鲡,属于濒危物种,早已被列为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现场的工作人员对这条花鳗鲡进行了体检,它长约70厘米,直径16厘米左右,重约2公斤。
陈先生说,他平时特别喜爱小动物,看到奇怪的动物就买下来,然后再送到有关部门放生,没有想到一周内会有两次这样的“奇遇”。
陈先生顺便又看了看他上次送来的那个山瑞鳖。那家伙现在情况很不妙,这段时间,它就是不进食,伤也没好。“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准备给他强制喂食,等它身上的伤好了,我们将和有关部门联系,连同这条花鳗鲡一起,把它放生。”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类似花鳗鲡和山瑞鳖等珍稀水生动物,都受国家法律保护,违法者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有人捉到了这些珍稀物种,除当场放生外,如果不认识,请和有关部门联系,以免误杀。”宁波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