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我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下称社零)总额525.42亿元,同比增长20.9%。 |
今年以来,我市社零的累计增幅始终保持全省第一,并高出全国社零的增长幅度,1至4月增长幅度与杭州并列第一,高出全国2.8个点。其中2月份增长29.8%, 3月份增长22%,4月份增长20.2%。
去年以来,家电、汽车等消费政策的实施,刺激了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城镇乡村差距逐步缩小。但是,这类商品都是耐用品消费,使用周期长,持续实施的刺激效应呈逐步递减态势。据统计,1至4月城镇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0.99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城区完成386.62亿元,同比增长21.6%,1至4月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43亿元,同比增长18%。
1至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为478.88亿元,同比增长21.5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91.14%。1至4月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46.55亿元,同比增长14.2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8.86%。
从贸易局监测的的销售数据来看,我市百货连锁增长继续强化。1至4月,我市23家重点百货商场总销售额同比增长21.46%,其中第二百货商店、银泰百货、浙江华联、城隍庙商城增幅分别为55.45%,20.01%,17.80%,13.88%。此外,49家连锁超市总销售额同比增长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