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鲁 威 通讯员 王光品)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0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综合减负补助款已从5月20日起开始发放。
职工医疗费综合减负的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医保年度内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个人负担超过规定额度的人员。
据统计,去年我市医保年度符合综合减负条件的有424人,减负总金额为127余万元,个人补助最高的达到3.4万余元。职工医疗费综合减负基金在办理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金中提取。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符合综合减负范围的医疗费,6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部分,由职工医疗费综合减负基金支付50%;2万元(含)以上部分,由职工医疗费综合减负基金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