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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代表建议:民办公办教师应享相同医保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5-25 07:14:40

  中国宁波网讯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老师同样在奉献,但待遇和社会保障却相差悬殊。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专项工作调研中发现,收入和社保的差距是民办学校留不住优秀教师的主要原因。

  “‘骨干教师’评一个走一个,我们已经多年不敢申报了!”江北至诚学校的陈校长直言不讳,他们学校之前评上的4个“骨干教师”,刚刚批下来就被公立学校挖走了。

  江北甬城学校校长也大叹好老师留不住,这是一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每个班有60多个学生,小学老师每周要上20多节课,月收入只有1200余元,加上补贴,年收入只有2万元。这里老师的工作量比公办小学教师大得多,收入却只是他们的三分之一。

  两者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养老保险为例,由于中级职称以下的民办学校教师只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其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要比公办学校同资历的教师少一半以上;而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教师,其医疗保险仍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又存在较大差距。

  如何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座谈中教师代表认为,要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统一的人事管理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民办学校教师可以参照公办学校教师参加社会保险。第一步可以先解决教师医疗保险问题,让已经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教师参加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收入差距怎么办?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可以研究探索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新增“工资补助”项目,使民办学校教师收入有相应提高,以应对公办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对民办学校的影响。对于学校效益相对较低的民工子弟学校,也可实行教师最低工资制度。

  东南商报记者 樊卓婧

【编辑:沈严】